高新技術企業認定,作為一項重要的國家政策,旨在引導和扶持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。在認定的評審體系中,“科技成果轉化”能力,特別是其中的“技術轉讓”環節,常常被企業視為一道“高門檻”,甚至被貼上“真的很難”的標簽。這種認知背后,究竟是客觀存在的挑戰,還是源于對政策和操作路徑的理解偏差?
一、技術轉讓的“難”:挑戰與誤區
必須承認,技術轉讓在實操層面確實面臨一系列挑戰,這些構成了“難”的客觀基礎:
- 技術定價與估值難:科技成果作為無形資產,其價值評估缺乏完全市場化的標準。買賣雙方在定價上容易產生分歧,技術本身的成熟度、市場前景、獨占性等因素都增加了估值復雜性。
- 交易流程與法律規范復雜:一份完備的技術轉讓合同涉及知識產權權屬界定、后續改進權益分配、技術秘密保護、違約責任等諸多法律細節。企業若缺乏專業法務支持,容易埋下風險隱患。
- 供需對接渠道不暢:技術持有方(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業研發部門)與技術需求方(尤其是中小企業)之間存在信息鴻溝,缺乏高效、可信的撮合平臺,導致“技術躺在論文里,需求困在市場中”。
- 認定標準理解偏差:部分企業誤認為技術轉讓必須是高額的、對外的大型交易。實際上,高企認定中的“科技成果轉化”形式多樣,包括自行投資實施轉化、向他人轉讓、許可他人使用、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、作價投資等。技術轉讓只是其中一種重要形式,且更注重“轉化”的實質與證明材料鏈的完整性,而非單純看交易金額。
二、破局之道:化“難”為“易”的策略與路徑
盡管存在挑戰,但通過系統性的規劃和規范化的操作,技術轉讓完全可以成為企業通過高企認定的有力支撐點,而非難以逾越的障礙。
- 內部管理規范化:企業應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管理體系。從研發項目立項開始,就要有意識地梳理和形成知識產權(專利、軟著、技術秘密等),這是后續轉化的“種子”。建立技術成果登記、評估、管理流程,為轉化奠定制度基礎。
- 轉化形式多元化與材料精細化:不要局限于“一次性賣斷”式的技術轉讓。可以考慮技術許可(普通許可、獨占許可等),這種方式門檻相對較低,操作更靈活。關鍵在于,無論采用何種形式,都必須留存完整的證明材料鏈:
- 技術成果證明:專利證書、軟件著作權證書、科技成果鑒定或評價報告等。
- 轉化過程證明:規范的技術轉讓/許可合同(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最佳)、相關的發票、銀行付款憑證等。
- 轉化結果證明:受讓方使用該技術生產出的新產品、新工藝、新服務的證明材料(如產品照片、檢測報告、銷售合同、用戶報告等)。證明材料的時間邏輯清晰、內容相互印證是關鍵。
- 主動利用政策與平臺資源:積極對接政府搭建的技術交易市場、產業技術研究院、高校技術轉移中心等平臺。參與技術對接會、成果展示活動。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,不僅能保障權益,有時還能享受相關稅收優惠(如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)。
- 策略性規劃與提前布局:高企認定是系統性工程,技術轉讓活動不應是臨時抱佛腳的產物。企業應根據自身研發規劃,有意識地在1-3個認定周期內,合理安排技術成果的產出與轉化節奏,形成持續、穩定的轉化記錄,這比突擊完成一筆大額交易更能體現企業持續的轉化能力。
三、結論:難在認知與準備,易在方法與堅持
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的技術轉讓真的很難嗎?”——答案并非絕對。其“難”,往往難在初期的認知迷茫、流程陌生和內部管理體系缺失;其“易”,則易在一旦理解政策本意、掌握正確方法、堅持規范運營,技術轉讓就能成為展示企業創新活力的有力證明。
因此,對于志在獲得并維持高企資格的企業而言,與其畏懼技術轉讓的“難”,不如將其視為提升自身創新管理和市場化能力的一次契機。通過將科技成果轉化,尤其是技術轉讓,深度融入企業創新戰略和日常運營,不僅能為認定加分,更能實實在在地驅動技術走向市場,創造經濟價值,最終實現政策激勵與企業發展的同頻共振。